关于做好2019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9/09/10 09:57:37人气:1188

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财政局:

今年是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后运行的第一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处于交接转换、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9 月份,退役士兵即将返乡报到,为切实做好今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政策宣传。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系统学习、切实掌握我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各项政策,在真正搞懂弄清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并抓住退役士兵报到、适应性培训、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等时机,向退役士兵主动宣传解释政策,指导其按照个人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确定参加教育培训的方式。

二、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 号),支持鼓励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列入高职扩招计划、面向退役士兵招生的高职院校,10 月份增加一次补报名(报名网址:http://szbm.njcit.cn),退役士兵报名后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录取后在 2020 年春季入学,可实行弹性学制。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继续按照现行规定采取单列计划、自主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学生。

三、切实规范成人学历教育。

为满足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层次需求,今年增加部分高等院校承担退役士兵专、本科成人学历教育,承担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院校面向全省招生;承担成人专科学历教育的院校主要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招生,根据需要也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引导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生活和工作地点合理选择就读学校。招生院校所设专业办学点必须在校本部,且由学校直接承担教学,严禁委托教学。具体报名招生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另行通知。参加成人免试专科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专科毕业后可继续免试进入成人高校本科学习,如专科学习期间已享受过政府资金资助,本科学习期间不再享受政府资金资助。

四、进一步明确有关资助政策。

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和参加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按财政部等 5 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有关规定执行(每生每年资助不超过 8000 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我省接收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高职院校或成人高校学习毕业后,按每生每年(规定学制期)5000 元给予生活补助。

五、认真做好身份审核工作。

我省接收的按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兵(其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为 2014 年 9 月 1 日后退役),没有参加过政府资助教育培训的,今年报名参加教育培训按规定享受有关资助和补助政策。报名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须填写《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申请表》,其身份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需要向有关承训单位开具参训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加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率已纳入《2019 年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附件: 江苏省 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申请表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2019 年 8 月 30 日

关于做好2019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