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综合办、学历教育部、社会培训部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成人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工作。
2.负责制订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3.负责制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负责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活动的指导检查;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注册、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毕业证办理和发放等工作。
4.负责规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和申报,负责编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5.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教学点的设立,检查、指导和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对培训过程和教学环节等加强管理,督促、检查,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办出培训特色。
7.负责继续教育方面经费管理,做好经费预算,控制经费使用;核算年终二级学院继续教育经费盈余情况。
8.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打造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团队。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学校目标管理的要求和继续教育学院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分管综合办、学历教育部(函授)。
2.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关于继续教育的有关决议和决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继续教育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布置和处理日常工作及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本部门各岗位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密切与学校各二级学院和部门的联系,统筹、协调继续教育工作开展。
5.积极组织开展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评估、督促和检查。
6.广泛收集各类继续教育信息,积极拓宽学历教育办学渠道。
7.负责审核非学历培训项目的开辟、合同的洽谈和签订,拓宽培训市场。
8.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继续教育方面的财务开支,合理安排使用继续教育经费,核算二级学院继续教育经费年终盈余,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组织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的岗位设置及人员工作安排。
10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组织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团队。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分管学历教育部(自考、专接本)、社会培训部。
2.协助院长制定、完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在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完善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各专业和各办学层次的教学文件,检查、督促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及岗位职责履行的情况。
4.负责成人函授的学籍管理和教学过程监控工作,开展教学领域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7.负责成人函授招生录取和毕业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8.协助院长参加新专业申报、招生及开辟新的校外办学点等工作,负责对教学点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评估。
9.负责对学历教育老师的选聘、使用和管理。
10.负责与培训相关的工作部门上联外引,不断拓宽培训渠道。组织、发动培训生源。
11.负责培训项目的立项与培训方案审定;负责培训项目过程的组织、监控与评估。
12.研究如何提升培训质量与培训团队建设。
13.完成学校及院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根据领导意图草拟或汇总继教院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公文;初步审核各科室需上报或下发的公文材料。
3.协助领导拟定并实施重大会议及活动方案;组织安排院内常规性会议有关工作,做好会议纪录;
4.协助领导草拟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适时修订,使继教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
5.协助领导做好成高招生工作。如上报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咨询活动、招生录取工作等。
6.协助领导做好接待工作;处理有关来信、来访事宜;协助领导督办经会议决定的事项。
7.按规定程序使用印章。对外出具证明、介绍信等材料。
8.负责继教院的宣传报道和信息采集工作;负责继教院网页的日常管理;
9.做好文印材料印刷前的把关工作;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历部工作职责(函授)
1.负责制订成人函授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制定或修订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包括:物色和考察新的函授站(点);审查函授站(点)办学资质,签订联合办学合同并指导和帮助符合申报函授站资质的站点申报函授站;指导和检查函授站(点)的工作;函授站点的精准管理和联络;函授站点的表彰和奖励。
3.负责成人函授招生工作,包括:新增和备案专业的申报;招生计划的申报和编制;成教招生简章的编制和印发;招生宣传、生源发动和招生咨询;成考报名的组织协调;开展新生录取及各函授站(点)学生的认领等工作。
4.负责学籍管理等日常工作,包括:新生电子注册、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学籍注册及学籍异动;组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宣传发动和成绩发布等工作;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学士学位材料的收集申报、证书发放等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教学组织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包括: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二级学院、各函授站(点)的教学工作;推进成教网络化教学。
6.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及相关文书的归档工作。
7.协助财务部做好函授站(点)学费的催缴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历部工作职责(自考)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策,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学校自学考试的管理文件、制度。
2.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对全年工作开展评估和总结。
3.负责本校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的注册、报考和建档工作,做好对二级学院各开考专业助学、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督导检查工作。
4.负责考生成绩、档案和考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毕业证审核、验印、申办等工作。
5.按照省考试院《考务细则》要求,组织做好考务工作。
6.制定并论证、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开考专业计划。
7.积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发展研究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我校的自考事业。
8.协助学院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社会培训部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培训部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全年工作开展评估和总结。
2.负责联系培训项目工作。
3.负责各类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班的教学实施工作。
4.负责各类培训办班的申报审查、档案管理及证书核发及财务结算工作。
5.加强与培训主管部门、地方和行业部门的联系,积极搭建培训平台,努力争取培训项目。
6.为地方和行业部门组织相关的理论和专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7.组织培训后跟踪服务,满足培训需求,扩大培训影响。
8.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农民培训、扶贫培训的改革与发展研究,稳步发展学校教育培训事业。
9.加强培训软硬件条件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专题库、师资库与实训基地库建设。
10.协助学院做好其他相关工作。